紀錄一下,這兩篇都滿詳細的
http://marcoyan0814.blogspot.tw/2014/05/2014-facebook-application-api-fb-api.html
http://blog.winwu.today/2015/03/facebook-graph-api-v2x-taggable-friends.html
後續成果,第一次送審隔天被打回來說上傳的 iOS 檔案不合法,一定要照FB的方法取得的 app 檔送審才能,重新送審後隔天就過了。
值得注意的是,我送審的 App 有 iOS/Android 版,都已有線上版本但打卡功能都已失效,這次送審我只有送 iOS 版,神奇的是 FB 竟然沒檢查安卓版就讓我過了,是他好心還是真的漏了我也不知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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